RCFE 建築要求:R-3.1 對出口、走道、門與自動灑水系統的規定
六床 RCFE 是以住宅的標準興建,再加上額外的生命安全要求。加州建築法規(California Building Code)把這個使用類別稱為 R-3.1:持有執照、以住宅為基礎、提供 24 小時照護、服務六人以下的設施,不論住民是可自行行走、無法自行行走,或臥床。這些規定幾乎都圍繞同一件事:讓行動緩慢、甚至無法行動的人離開建築。
消防主管會看什麼
- 全屋至少兩個出口,而且逃生路徑不得穿過廚房、車庫、儲藏室或衣櫃,途中也不得經過超過一個房間。
- 住民居住的樓層,走道至少 36 英寸寬。
- 出口門寬 3 英尺、高 6 英尺 8 英寸,淨開口 32 英寸。
- 住民無法應付的地方不能有階梯。有無法自行行走的住民時,地面高低差超過半英寸就必須做成坡道。
- 起居空間全面設置煙霧警報器,不只是臥室與走道。警報器須接建築電源並有備用電池,且彼此連線,一個響、全部響。
- 有燃燒燃料的設備或附屬車庫時,須設一氧化碳警報器。
照顧對象會改變建築
執照單位把住民分為可自行行走(ambulatory)、無法自行行走(non-ambulatory)與臥床(bedridden),建築必須相應配合:
- 無法自行行走的住民需要一條受保護的路徑離開臥室區:臥室有門直通室外,或是以實心自動關閉門與屋內其他空間隔開的走道。
- 臥床住民的規定最嚴格,多數情況下包括自動灑水系統,臥室門與其出口的要求也更高。
- 樓上樓層還會再增加要求。這就是多數六床照護之家都是單層的原因。
當地消防主管機關核發的消防許可,是針對特定的收容人數與特定的住民組合。設計時要考慮日後可能需要留住的住民,而不只是開業第一天打算收的住民。入住後才拓寬走道,花費遠高於一開始就畫寬。
自動灑水系統
加州的新建住宅本來就必須安裝自動灑水系統,所以新建的 RCFE 一開始就有。既有房屋是否必須加裝,取決於您照顧的對象以及他們睡在哪裡。我們會在設計初期就向消防主管確認適用的灑水系統標準。任何案子都應該先問這個問題,因為它會影響預算。
以上數字出自州建築法規的 R-3.1 條文,引自一份郡消防主管公布的指引。各城市依現行版本的法規審查,也可能另有地方規定,請向您當地的消防主管機關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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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是營造商,不是執照顧問。以上為一般性資訊,並非法律或執照申請建議——請向您所在的城市、當地消防主管機關,以及 Community Care Licensing 確認您物業的實際要求。
資料來源
常見問題
什麼是 R-3.1 使用類別?
R-3.1 是加州建築法規中,針對持有執照、以住宅為基礎、提供 24 小時照護、服務六人以下(不論行動能力)之設施的使用類別,六床 RCFE 即屬此類。它依住宅的要求興建,再加上關於出口、走道、門與警報器的特別生命安全規定。
六床 RCFE 的走道與門需要多寬?
州法規的 R-3.1 條文要求住民居住樓層的走道至少 36 英寸寬,出口門寬 3 英尺、高 6 英尺 8 英寸,淨開口 32 英寸。您所在的城市依現行版本的法規審查,請向當地確認。